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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通知》
2014-12-30 14:36:07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党政办公室

各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教体科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通知》(内教纪监〔2014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1230


 


内教纪监〔201440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防止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通知


自治区各高等学校、各盟市教育局:



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六条禁令”和自治区二十八项具体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俭文明、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各高校要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二十八项具体规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各类年终走访慰问活动,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二、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企业和个人,严禁接受学生和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休闲娱乐活动等。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高校党委、各盟市教育局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章守纪,同时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管理,要坚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高校纪委、各盟市教育局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严查快处,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上报高校纪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组)。


高校纪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将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典型、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高校纪工委         驻教育厅纪检组






                20141229




 



 

 抄送: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自治区纪委


 高校纪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组           201412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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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于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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