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姓名 |
课时工作津贴
(65分) |
考核奖
(30分) |
教学成果、荣誉奖
(5分) |
总分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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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奖(30)考核办法:按百分制折合计算
姓名 |
实际工作数量
(40分) |
工作纪律(考勤)
(30分) |
业绩考核
(30分) |
总分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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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数量计分方法:
根据每人日常实际工作数量求和算出总工作量,除以人数,得出人均工作量,用人均工作量和每人的实际工作量相比较最后得出相应分数。
工作纪律考勤管理办法:
旷工1天扣5分;事假1天减1分;病假1天减0.1分(需开医院诊断证明);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中途脱岗按旷工处理;旷会一次或旷课一节按旷工一天处理。通报一次扣5分,以上扣分直到30分扣完为止。
业绩考核办法:(按百分制折合计算)
每位教师的基础分为100分,依据工作完成情况、服务质量及服务对象反馈意见进行减分,每位教师减分后的得分,作为该教师的业绩考核分。具体减分办法如下:
1、由于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损坏、丢失者,或出现教学事故一次扣
10
分。
2、由于拖沓、推诿等个人因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一次扣 2分。
3、经抽查或定期检查,所负责功能室或实验室卫生或物品摆放不合格者,一次扣
1分。
4、不能按要求完成临时工作者,一次扣
3分。
5、由于服务态度或服务质量被投诉者,经调查属实,一次扣5分。
6、经抽查或定期检查,个人办公环境卫生不合格者,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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