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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考籍注册,2012、2013级补注册的补充通知
2014-10-11 16:56:16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
全校各班主任:
    1.请认真审核本班学生身份证号码是“非15开头”和“虽然是15开头,但是有从内蒙古迁出又迁入过程”的学生的身份信息。主要信息包括:
   (1)初中是否在科区学校有学籍。
   (2)是否在自治区参加中考。
   (3)学生户籍是否迁入我区。
   (4)是否在科区有稳定的住所。
   (5)家长在科区是否纳税或参加社保。
   (6)家长是否在科区有合法职业。
    2、认真学习、领会网上、群里已经发布的《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及《2014 年内蒙古自治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者 在我区参加高考的相关条件界定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并结合《关于公布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教招考中【2014】15号)相关要求,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考籍资格审查。
    3、禁止为非本校学籍学生注册学业水平考籍(特别是非15开头身份证号的学生“虽然是15开头,但是有从内蒙古迁出又迁入过程”的学生);禁止为未在本旗县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注册学业水平考籍。否则被科区招办定期进行的“指静脉考勤”查出后,责任完全由班主任承担。
    4、关于“合法职业且纳税或参加社保”,指的是父母双方都要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参加社保”。
    5、不符合注册资格的学生,班主任不得审核通过,对于不认真审核,为不符合注册资格的学生审核通过进行注册,从而导致学生毕业时不能参加高考,后果完全由班主任负责。
    6、请班主任将相关文件和要求及时宣传,保证让每个所涉及的学生和家长都完全知晓。
    7、请班主任将认真、如实填写的非15开头身份证号和“虽然是15开头,但是有从内蒙古迁出又迁入过程”的新的学生登记表(见附表),于2014年10月22日前把电子版传到伊大喜的QQ里(724473739);将纸介质的登记表交到教务处伊大喜处。逾期未交者,将被视为放弃。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将由班主任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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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辽第中学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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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敖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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