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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两优一先”表彰推荐的通知
2014-08-22 16:31:37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党政办公室
学校各党支部: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校各支部及广大共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校党总支委员会决定,在2014年教师节期间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小组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配: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小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解放思想与时倶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党员素质好。朴实诚信,品德高尚。密切联系群众,情系于民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积极参加理论和党的知识学习,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立党为公。
3、忠于职责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和支持学校党政工作,执行党的决定,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有出色表现。
4、文明服务好。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爱护和关心学生、乐于助人,谦虚谨慎。
5、遵纪守法好。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遵守党、国家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学习党章,交纳党费,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主动为党员和群众排忧解难。
4、素质高、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自身形象好,在党和群众中威信高。
先进党小组评选评选条件
1、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或自主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2、群众路线活动中,认真落实党总支的工作要求,出色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成绩突出,体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 
3、党小组建设有自己的思路和措施,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生活正常,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小组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党小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4、党员队伍团结,有开拓进取精神,在教育、教学、教科研与学校发展中顾全大局、投身改革、推进发展、维护稳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及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忠诚党的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中有出色表现。
三、指标分配:
1、离退休支部:优秀党员:2
                   优秀党务工作者:1
2、高一支部:优秀党员:3
                 优秀党务工作者:1
                 先进党小组:1
3、高二支部:优秀党员:3
优秀党务工作者:1
先进党小组:1
4、高三支部:优秀党员:3
优秀党务工作者:1
先进党小组:1
5、教务德育团委支部: 优秀党员:2
优秀党务工作者:1
先进党小组:1
6、综治工会舍务体卫支部:优秀党员:2
优秀党务工作者:1
先进党小组:1
7、行政后勤人事支部:优秀党员:2
优秀党务工作者:1
先进党小组:1
8、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群众路线办公室:2
注:请各支部在826日前将推荐人名单报到学校党政办公室。
 
 
                           中共通辽第五中学总支委员会
                                201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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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于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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