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通辽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第30个教师节期间表彰奖励一批教学能手和功臣校长,现将教学能手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能手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爱岗敬业。    2.教龄在10年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资格、教师学历的基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工作量达到教学岗位要求,获得旗县级以上(含旗县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称号。近五年来,承担过至少一次旗县级(含旗县)以上公开教学或专题讲座并获得好评。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近五年来,主持过市级(含市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或承担过本学科教改实验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获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近五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曾受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旗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或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6.教学质量突出。近五年来,学科教学成绩在本地区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所教班级成绩在全市同类校中居于领先水平。    7.有突出贡献的教师不受教龄、职称、论文等条件限制,可以破格评选。   (二)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2.违反上级规定搞有偿家教,乱收费以及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    3.被一票否决的其他问题。    二、教师申请及截止时间    教师申报时,需要按以下方式将所获各项荣誉(包括发表的论文)列一个电子稿清单,并将所获各项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2014年8月19日上午11:30前上交教务处贺春丽处。并将电子稿清单发送到254789744@qq.com
   电子稿清单模式:    1.某年某月 被(授予单位)授予( 称号名称 )    2.某年某月 被(授予单位)授予( 称号名称)       ………    3.某年某月 在(刊物名称)发表(论文名称)    4.某年某月 在(刊物名称)发表( 论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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