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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内全面禁止吸烟的通知
2014-08-15 16:03:28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党政办公室
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及《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学起在学校范围内开始全面禁烟。现将全面禁烟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学校全面禁烟的重要意义
烟草可以导致多种疾病,甚至可能加重疾病导致死亡,己经成为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国家把“公共场所禁烟”列入了“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卫生部发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通辽市教育局也对禁烟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全校禁烟,既是“无烟校园”建设的需要,更是全校师生健康的需要。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对校园禁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我校禁烟工作。
二、成立全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
  长:周长宏
副组长:王巍
  员:各部门负责人
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负责禁烟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三、学校禁烟规定
(一)学校所有公共建筑物楼内一律禁止吸烟,不得设置吸烟室;
(二)学校公共场所不摆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
(三)学校公共场所悬挂、张贴禁止吸烟标志;
(四)室外露天区域一律不允许吸烟,以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四、学校禁烟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全员参与。各部门要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积极宣传禁烟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等手段,对全体教职工、学生、外来人员,特别是吸烟人员进行烟草危害知识和禁烟知识的宣传。要广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禁烟工作。
    
(二)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各部门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禁烟,发挥好表率作用,通过自身的行动,教育、带动教职工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积极倡导和帮助吸烟的教职工戒烟,摒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学校将不定期开展对各部门禁烟工作的检查,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督,将禁烟工作的监督检查与绩效考核挂钩。
                                                     通辽第五中学
                                                     201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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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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