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高二、高三各班主任:
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等有关事宜转发如下,请认真学习,并通知本班学生,做好考籍补注册及审核的各项工作。
注:2012级、2013级未注册考籍的户口从区外迁入的考生,填写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考籍注册审核表并按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于4月18日前交到教务处。
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考务23处 作者: 发布日期: 2014-04-14 |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定于2014年6月21日举行,为切实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考科目及考试时间
6月21日上午8:00—9:30 物理,上午10:30—12:00思想政治,下午3:00—4:30化学。
二、考试对象
2012级普通高中在校生;2011级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科目成绩不合格、需对相应科目重新考试的在校生。
三、考籍补注册及审核
分别符合2015年、2016年高考条件的2012级和2013级未注册考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的学业水平考试频道进行考籍补注册。
户口从区外迁入的考生,分别按下列条件注册:
(一)2012级未注册考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注册条件
截止2015年4月1日,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方可注册。
1、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
2、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2年;
3、家长在我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二)2013级未注册考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注册条件
截止2016年9月1日,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方可注册。
1、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
2、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
3、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考生不属于从区外迁入的,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规定(修订)》执行。
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承诺参加高考时只报考专科的,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对属于户口从区外迁入的考生,要填写《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考籍注册审核表》(附后),按照审查高考移民的程序,由学校、旗县区教育局、旗县区监察局审核并签字盖章。按照审核意见,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以上条件对考生考籍注册信息进行检查和网上审核(https://www2.nm.zsks.cn/xjzc/index.jsp)。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考籍注册审核表》由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于2014年5月份全区招生考试工作会议期间交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
四、补注册时间和报考时间
补注册时间和报考时间均为:2014年4月28日—5月9日。
已取得考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的学业水平考试频道进行选填报考科目、缴费,办理完成报考手续。
五、考籍信息变更
学生考籍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民族信息在注册生效后需要变更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关于变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信息的申请》(学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学业水平考试频道自行下载打印该申请),并经所在学校、旗县区和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盖章、签字后,连同变更考籍信息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盖章)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提交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进行办理,办理以上三项考籍信息变更的时间为5月7、8、9日三天。
各盟市及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普通高中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相关的宣传、组织工作,以确保本次考试的顺利实施。
此件由盟市转发所属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普通高中。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4年4月10日
附件: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考籍注册审核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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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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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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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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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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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就读学校、就读班级(高中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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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
旗县区教育局审核意见(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旗县区监察局审核意见(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