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职在编的教职工,由于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后结算利息后,将每个人的公积金余额用短信的方式通知本人,因此需要各位提供本人准确的电话号码。如果本人的电话号码有变动(与校园网电话号码不同),请在2014年4月10日之前报到财务科。
财会科
201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