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党       办 政      办 纪 检 办 人 事 科 教 务 处 德 育 处 体 艺 处 综 治 办 学生服务 总务处
工    会 团       委 财 务 科 心理中心 教育科研 考 核 办 实验信息 高一年级 高二年级 高三年级 图书馆
今天是:2024年09月22日 星期日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办公室(通知)
2014-03-19 11:02:54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党政办公室
各支部书记: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证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序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做如下安排:
  1、各支部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档案,安排一名联络员,并上报姓名、联系方式(QQ、手机号),便于学校统一管理、指导、检查;
  2、各支部联络员每周一上报上一周学习总结及本周的学习活动计划;
  3、每周二下午七、八节为各支部固定学习时间,各支部联络员自行准备每周党的群众路线学校规定的学习资料。每次学习都要签到,上交签到表;
  4、各支部安排专人进行学习资料的影像拍摄及留存,上报不得迟于周三上午;
  5、每位党员除记录学习笔记之外(笔记的记录必须反正面书写,不得造成浪费),每次学习结束后都要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写在普通纸上),联络员及时收集心得体会上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拖、不等、不积压;
    6、学习笔记的内容必须与我校党建网理论学习一栏发布的《通辽第五中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度计划表》相一致。


   此通知

                              通辽第五中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
 (本文已被浏览 798 次)
 发布人:张明学
 → 推荐给我的好友
上篇新闻: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篇新闻:关于尝试网上下载高考资源的通知
网络会议 ┋  教师管理 ┋  学生管理 ┋  电话查询 ┋  网络教学 ┋  考核评价 ┋  邮编查询 ┋  万年历 ┋  博客空间 ┋  教学论坛 ┋  在线留言 ┋  与我在线 ┋  管理
         版权所有:通辽第五中学